
北京时间8月13日,中国足协发布了最新一期有关中超第20轮的裁判评议,针对两例判罚进行了评议,其中涉及到的比赛包括浙江与国安的比赛中,裁判下判罚的准确性,以及津门虎与西海岸的比赛中杨帆进球被判无效的情况。 8月12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对本赛季第十二期(2025年8月12日截止)的裁判评议工作进行了安排。本期主要评议了两个判例,来自近期的中超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请。评议组确认其中特定一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误。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超联赛代表、中足协纪检人员和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观察员列席讨论。会议将采用评议组成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判例一:中超联赛第20轮,天津津门虎VS青岛西海岸,比赛第35分钟,天津津门虎进球,4号队员在进球时涉及到球队、裁判关于进球有效的裁定。 VAR介绍,裁判在场回看后,改变判罚决定天津津门虎进球有效。判罚员认为该队6号不犯规,适用判罚进球有效。关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天津津门虎6号队员的判罚有效。 与此判例相比较,此评议组一致认为:天津津门虎6号队员与青岛西海岸队15号队员是正常争抢中的身体接触,其程序不构成犯规,判罚进球有效。裁判在场回看后未改变其原先的判罚决定,因此VAR介绍此判例,其判罚结果并没有有效。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20轮,浙江队与北京国安,比赛第59分钟,浙江队22号队员争抢球时踢到北京国安26号队员,裁判初步未判罚。VAR介绍后,裁判在场回看时,确认浙江队22号队员犯规并给出红牌。 判罚员认为该队6号不嫉妒,适用判罚进球有效。关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浙江队22号队员的判罚成立。对此判例的评议组多人成为:浙江队22号队员的判罚条件未构成强烈红牌,并且不应给出红牌。 针对该判例的评议组的评议组多数认为:这些条件未构成单独的强烈红牌标準,因此应考虑为正常身体接触。此判例裁判在场回看后未改变其原先的判罚决定,VAR介绍后确认判罚和否的要求。 该评议说明了在实施中,裁判在初始判罚的情况下,需要对应真实比赛情况与背景,不应简单对判罚与应用规则作出削弱分析。